2019年各省公务员考试报名已经逐步开始,公务员省考不同于国考,省考的招考单位一般是地方的党委、审判机关、检查机关等,单位的级别一般是省、市、县、乡。公务员考试是我国选拔人才的一种方式,这让我想起了我国三国时期开始正式实行的九品官人法,它是曹魏吏部尚书陈群提出的一个对官员的选拔、任用制度,并且在魏晋南北朝盛行。
九品官人法上承两汉察举制、辟召制,由于现实的需要而诞生,创立之初主要是为了曹魏初期政权 以及东汉官员能顺利过渡,由汉转魏,九品官人法实际上由曹操草创,陈群成制,正式颁布是在延康元年(公元220)。
“制九品官人之法,群所建也。”——《三国志·陈群传》
“汉末丧乱,魏武登基,军中仓促,权立九品”。 ——《宋书·恩倖传》
九品官人法的运作在三国时期实际上没有什么极其详细的史料,总体是在州、郡、县设置大、小中正,中正官多是由当地人士中的官吏(诸府公卿、台省选吏)担任,他们区别人物,定为九等。晋沿魏制,因此我们讨论九品官人法时,多是以魏晋时期所说为主。
在九品官人法的机制中,吏部尚书、司徒左长史、大小中正都分别掌管着九品官人法的某个环节,我们知道九品官人法是对官吏的考核和任用制度,州、郡的大、小中正负责“个人获品”这一环节,而且获品的渠道也是多样的,比如品评、考试、赐官等。司徒左长史则是对获品的结果进行确认,具有审核权,比如《晋书·霍原传》:“刘沈为国大中正,元康中,进原为二品,司徒不过”,这就是司徒府反对的例子。吏部尚书掌握着任用权,中正品评,司徒府确认,才能给吏部备用。
有一个说法在网络上广泛流传,说九品官人法是曹丕和士族之间的一场交易,是曹丕对士族的妥协。这是非常错误的,因为曹魏政权本身就是建立在士族的基础上,有着颍川荀氏、颍川陈氏等世家大族的支持。并且曹操的祖父曹腾曾担任中常侍、大长秋,父亲曹嵩也曾是太尉,曹操本就是士族。九品官人法是士族政治下的产物,并非是曹丕的“妥协”才导致了士族政治。
九品官人法在后世的逐渐发展,造成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的局面,这与陈群创立之初的意愿是相违背的。九品官人法在整个魏晋南北朝时期盛行,在创立之初能曹魏政权顺利过渡,其发展促进了两晋时期以家世定优劣的门阀士族形成,最终九品官人法被隋代的科举考试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