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伤仲永》——王安石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伤仲永》这篇文章相信大家都应该读过,或者听说过,这篇文章出自于北宋著名文学家、政治家王安石之手。讲的是一个出生于农户家中的名叫方仲永的神童,因为后天不能够好好地接受教育,最后天才散尽,泯然众人矣的故事。
通常当语文老师讲到这篇文章的时候,都会先把故事的起因、经过、结果讲一下,最后延伸一下这篇文章抒发了作者的何种感慨。比如说,王安石感叹先天之才如果没有后天的持续培养,最后只会被埋没,全篇没有一个“伤”字,但是惋惜伤痛之情却油然而生。

▲泯然众人矣的仲永,成为一个农夫
但当我们回顾历史,从王安石写作这篇文章的时代与社会背景入手之时,再循着时间的轨迹来看这篇文章的时候,却发现了一个更加生动的王安石,他在感慨的“仲永”同时,何尝不是在思考这个自己以及整个时代的变革。
一切起源于两个神童之间的比较
天圣三年,也就是公元1025年,在江西的金溪,有个叫“方仲永”的没读过书连文房四宝都没摸过的五岁小孩居然能够写出非常优秀的诗篇,震惊乡里。而同样的,王安石同样也是一个神童,而且有一点需要知道,王安石和方仲永两个少年是同岁的。

▲古代神童的形象
《宋史·列传·卷八十六》里面记载:
“安石少好读书,一过目终身不忘。其属文动笔如飞,初若不经意,既成,见者皆服其精妙。”
意思是:王安石小的时候就喜欢读书,记忆力超群,过目不忘,而且是过目终身不忘,文章一挥而就,看似漫不经心,写成之后却让所有人惊叹。所以很能够理解,为什么王安石在《伤仲永》一文里面写到: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
因为这一切源于两个神童的之间的相互比较,王安石自小也是神童,听闻在江西金溪还有一个天生的神童, 自然心中发痒,有了相互比较的意思,因此记这件事情记了很久。但要知道,这两人的身份背景差距极大,一个是世代耕种的人家,一个是有家学的人家。
仲永泯然众人之时,为何王安石没有提笔写文
终于在明道二年,也就是公元1033年,王安石见到了自己惦记了很久的神童仲永,但是他让仲永做文章之后却大失所望,因为没有达到他心中的预期,这一年,王安石和仲永十二岁。
七年之后,也就是公元1040年,王安石再次来到金溪,这个时候,仲永已经彻底成为了一个农民,完全没有了从前的丁点才气。

▲北宋王安石画像
事实上故事到了这个时间点,如果王安石在此时此刻写下《伤仲永》感慨“仲永泯然众人矣”也是很合适的,立意也会很高,文章也会很有深度,也可以告诉人们后天教育的重要性,那么这件事情也就可以告一段落了。
但是,王安石并没有拿起他的笔写下文章,这是为何?
当时当刻的震撼不应该是最最鲜明的吗?
但是事实是,王安石选择在公元1043年,他选择在这一年写下了这一篇本来可以在三年前就可以完结的文章。
王安石之于宋仁宗,就如仲永之于其父
在经历了京都修学之后,王安石在公元1042年参加科举,但最后因为所写的策论当中有一个词“孺子其朋”,这个词的口吻让当时的已经三十多的宋仁宗不悦,认为一个二十一岁的年轻人用这样的口气写文章,有点故作老成、好为人师的味道。所以,王安石原本到手的状元没了,变成了第四名,授淮南节度判官。

▲王安石画
可想而知,王安石一个神童,一个身为神童还不断求学进取的人,满腔抱负自视甚高的人到最后居然没有没有状元及第,而没有的原因却是这样一个原因,换了是谁都会有巨大的落差感。
而这期间,范仲淹等人的庆历新政正在如火如荼进行,正在改变着宋朝的社会和百姓的生活。王安石作为关心政治,关心民生,又饱读诗书的人,自然心中的抱负愈加的巨大。

▲范仲淹画像
而宋仁宗以及朝廷高官居然不重用自己这个有才能的人,居然随着个人的喜好而将自己从状元降为第四名,不对自己加以重用。这可以说让二十二岁的王安石非常失望,其失望之情就如同,仲永的父亲“不使学”一样,最后任由怀有才能与抱负的人才流失。
“泯然众人矣“的责任不正是仲永其父“不使其学”所导致的吗?
所以宋仁宗如果“不使其用”不就是将人才白白流失吗?

▲王安石
王安石其最开始是期望极大的,抱负极高的,就如这仲永一般,但如果没有伯乐识他,则千里马虽好,也只有慢慢的老去,最终变为平庸。
感伤仲永的“泯然众人矣”,何尝不是感伤自己的怀才不遇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