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西城区北长街路西39号,有一座叫万寿兴隆寺的寺庙。寺庙紧邻紫禁城西华门,与福佑寺隔街相望,今为西城区文物保护单位。晚清民国时的万寿兴隆寺十分有名,因为当时寺中居住的都是清末退休的太监,是一座非常典型的太监庙。
出佛入道的清代太监
宋代,官僚士大夫流行功德寺(坟寺),祭祖多由功德寺僧人代为进行,国家赏赐或士大夫出资,以田养寺、以寺安僧、以僧祭祖的模式颇为盛行,这对中国佛教寺院的发展产生了十分重要的影响。此风延至元代。明代以降,特别是嘉靖“大礼仪”风波之后,平民百姓祭祀始祖、建立祠堂正式合法化,“宗祠遍天下”的局面开始在我国大部分地区出现,士绅祭祖由功德寺转移到祠堂,盛行数百年之久的功德寺彻底衰落。
但是绵延数百年的功德寺,明、清以来并非没有余绪。太监没有直系血缘后代,而且往往被人蔑视,死后不能埋入祖坟。明清太监死后的祭祀,仍主要依靠功德寺。明代太监势力极大,他们捐助兴建或重修的寺庙数量是十分惊人的。清代名人龚景瀚在《游大慧寺记》有这样的记载:“环(北京)城四野,往往有佛寺,宏阔壮丽奇伟,不可胜计。询之,皆阉人之葬地也。阉人既卜葬于此,乃更创大寺于其旁,使浮屠者居之,以为其守冢之人。”
清代,太监与僧人交往,利用寺院养老、安葬于寺院坟地的情况,依旧比较普遍。据晚清民国时期的大太监信修明记叙:“清代太监养老组织有二:一是当和尚或当老道;一是加入养老义会。太监之有信念者,差不多皆在寺观中挂一和尚、道士名,积蓄资财,作老来归宿之准备。有志者联合同类多人,创建自主之庙观,开山传派,延长本门之香烟,结宗传代,故旧都寺庙,多与太监有关系。”
清中前期,太监单独或集体以义会名义出资,或购买田地,或购买出租房,以租金、利息、份子钱甚至下层太监数年庙中劳役,作为寺庙香火费用,由寺庙负责太监坟地包括祭祀在内的各项事宜,这是非常普遍的。清中后期,太监坟地多依傍佛寺,但晚清太监普遍皈依道教全真龙门派,晚清民国大约20余个太监庙(民国政府登记类别为“太监道庙”,俗称“老公庙”)基本上由太监道士自主经营。
太监庙的组织管理模式
晚清民国,北京不少重要的太监庙原本多是佛寺,如万寿兴隆寺、金山宝藏寺等。太监从僧人手中接管佛寺,主要是通过经济手段,借重修佛寺的名义而将佛寺买过来。如万寿兴隆寺,由于经济拮据,寺院僧人真庆将寺院原有地产典当给太监,最终将全寺都“卖”与了太监,这样万寿兴隆寺作为容留太监养老的佛寺,在19世纪初正式变成了专供太监养老,由太监自我管理的太监庙。19世纪中后期,由于慈禧太后宠信北京白云观道士等原因,大批太监得以在白云观受戒,并以全真教道士的身份住持太监庙。太监庙与一般佛道教寺庙的宗派制度、组织管理模式有相似之处,也有差异。
子孙缘与兄弟庙是全真太监道士组织寺院的两种基本形式。其中,子孙缘类型的太监庙,不必像养老义会那样入会要交钱,全凭师徒关系免费入道。不过,由于经济拮据,晚清民国维持下来的绝大多数的太监庙,都是采用兄弟庙的形态。晚清作家贾英华的《末代太监孙耀庭》一书中就提到,“凡进寺的太监,出宫前就必须至少交纳寺里100块钱(银元),否则连门槛都甭想迈入。出宫后,还要在这儿义务服4年劳役,无不轨行为,才能够被正式收纳。”兄弟庙,入庙要交钱,师兄弟是“合资”办庙,故此寺庙住持更替,师兄弟优先,而直系第二代弟子次之,这与传统佛、道教的十方丛林(传法弟子继承)、子孙庙(剃度弟子继承)的继承模式有很大差异。兄弟庙同子孙缘相比,有两个明显的特点,一是入庙要交钱,二是住持继承“先尽师兄弟,后传徒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