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他的思想观点受到歌德、席勒、荷尔德林、黑格尔的赞誉,把他称为“耶拿的灵魂”“这个世纪最伟大的思辨家”。
约翰·戈特利布·费希特,生于1762年,卒于1814年。他出生于普鲁士萨克森州的拉梅诺,是德国古典哲学的重要代表人物之一,在近代宣扬道德宗教思想过程中做出重大贡献。《试评一切天启》是他的第一部著作,使他著称于世,他在书中用先验哲学来表述理性主义宗教观。为了更好地阐述他的人本主义和理性主义宗教观,他又发表了《论我们信仰上帝统治世界的根据》《向公众呼吁》《法律辩护书》等著作。他的思想观点受到歌德、席勒、荷尔德林、黑格尔的赞誉,把他称为“耶拿的灵魂”“这个世纪最伟大的思辨家”。之后,他进一步研究哲学理论,完成了《人的使命》和《极乐生活指南》。他把基督教教义和知识学相结合,阐述绝对自我和上帝的关系,探究他学说中的精神世界理论。他主张道德与宗教统一,将纯粹道德理想和上帝的信仰融合,倡导人们打破感性约束,遵循道德规范。这体现了费希特从理性主义出发,构造道德宗教的观念。

《试评一切天启》扉页
费希特继承了康德的哲学思想,他在《试评一切天启》这本书里合理地诠释了天启信仰,并且重点探究了天启概念的起源、必要性和评判标准。他认为,天启的概念起源于宗教。
受康德哲学的启发,费希特的论证也是从道德准则开始的。宗教信仰的起源无法通过感性和理性证明,但是能够用道德准则和道德意志的反思进行解释。在费希特看来,道德秩序有两种意义:一是作为道德准则的保障;二是属于超感性世界。

费希特将道德理想的高度上升到与宗教齐平,他坚信上帝就是道德秩序,他反对把上帝人格化,认为上帝不是实体。他还认为,人的范畴是人格和意识的起源。他确信,宗教的本质就是先验哲学信奉的道德秩序,先验哲学主张人们建立道德规范。当费希特认为上帝是道德秩序的时候,体现了他学说中关于上帝的几个概念:
第一,上帝与道德秩序同等时,就表示上帝和道德规范密不可分。第二,上帝的存在是永恒的、无限的,拒绝把上帝人格化,上帝不是实体。上帝作为一种道德秩序,时空的限制对他不起作用。第三,不能通过“存在”来表达上帝,上帝是一种行动,具有无限性和能动性。
上述特征反映了费希特的宗教学说非比寻常,对于上帝的概念并不像之前那样以传统的标准来解释,他先建立理性先验哲学理论,运用道德法则的意义,揭露上帝和善、伦理以及人们行为准则的统一。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费希特一直追求纯粹的道德理想。

从纯粹哲学上来说,费希特提出的上帝的概念相比于康德的观点更具有优越性。费希特的思想观念中,上帝就是道德世界秩序,是绝对第一的,这就统一了上帝与道德秩序的关系。从此,上帝完全道德化,费希特把康德主张的“道德导致宗教”演变成“道德与宗教相等”,他把宗教哲学和伦理学合为一体。人们把费希特这种宗教观念叫作“道德神学”。


费希特到了柏林之后,重新审视自己的宗教哲学观念,他通过《人的使命》和《极乐生活指南》这两部著作,更加具体全面地论述了自己的宗教观,加深了宗教信仰的程度,逐渐从主观唯心主义过渡到信仰世界。这个时候,费希特的宗教观与知识学的变化紧密相连,纷繁复杂,值得关注的是以下几点:
第一,是感性世界与超凡世界相互联系。感性世界变化多端,超凡世界是无限的、永恒不变的。他认为想要进入超凡世界,只能通过道德行为和信仰。 第二,是上帝概念的变化。费希特坚决反对把上帝人格化,上帝是无限存在的。上帝的地位至高无上,人与上帝有明显的差别。 第三,是生活与存在的关系。费希特通过解决生活与存在的关系,向绝对存在过渡,还论证了实践理性需要对道德和宗教进行论述,来指导人们生活。只要信仰上帝,就能从生活中真正达到极乐。
费希特主张上帝等同于道德秩序,人们可以通过信仰和道德行为认识这个道德秩序,道德化的上帝在世界中无限存在,这个观点可以称作以道德为内核的泛神论宗教观。这体现了费希特在近代德意志宗教哲学中把宗教观理性化的特点,在康德的宗教哲学前提下深化了道德哲学的发展。晚期的费希特认为自己的学说稍有空泛,于是调和知识和信仰、道德与宗教,引出新的“爱上帝”的观点,反映了人生的本质意义和最高理想。费希特的宗教观点包含了辩证法思想,也蕴含了对宗教的热情,对后世的哲学研究具有重要的启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