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认识论?
认识论是研究人类认识的本质、来源及其发展规律的哲学理论,是哲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哲学基本问题是认识论研究的基本前提和出发点。

认识论(英语:epistemology)是研究人类认识的本质、来源及其发展规律的哲学理论,是哲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哲学基本问题是认识论研究的基本前提和出发点。唯心主义否认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从这个基本立场出发,古希腊柏拉图主张认识是对理念的“回忆”,认为感觉尽管可以刺激灵魂,但知识并不从感觉中来,感觉只不过使灵魂将忘记了的理念回忆起来。英国贝克莱把认识看作是自我心灵固有的“感觉和经验”,一切事物都不过是感觉的复合。德国黑格尔把认识看作是“绝对精神”的自我意识。他把绝对精神当作是现实的基础,是作为自己逐渐实现的客体的绝对主体,它的自我实现过程也就是自我认识过程。

柏拉图

唯物主义从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的前提出发,都把反映论作为认识论的基本原理,坚持从物到感觉和思想的路线。古希腊德谟克里特从原子论出发,提出了“影像论”,主张“感觉和思想是由透入我们之中的影像产生的”,具有朴素的反映论思想。英国F.培根认为“知识就是存在的影像”,并主张人们的认识是从感觉经验开始的,第一次提出了经验论的基本原则。法国拉美特利和爱尔维修进一步发挥了经验论的反映论,强调认识是对客观事物的反映,感觉是客观事物作用于我们感官的结果。笛卡儿的唯理论认为,只有从清楚明白的公理出发,通过演绎推理才能达到真理性的认识。

德国康德看到经验论和唯理论的片面性,试图把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结合起来。提出,“思维无内容是空的,直观无概念是盲目的”,只有当它们联合起来时才能产生知识。黑格尔在客观唯心主义的基础上,把辩证法当作就是认识论,猜测到了辩证法、逻辑和认识论三者的统一。费尔巴哈集旧唯物主义之大成,抨击德国思辨的先验论,重倡唯物反映论。但是他把思维对存在的反映,仅仅看作是一种消极的、被动的、直观的反映。

马克思与黑格尔

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由马克思和恩格斯所创立,在坚持反映论原理的基础上,把实践观点提到第一的地位,并把辩证法应用于反映论,从而克服了旧唯物主义的直观性和形而上学性,对认识论的研究进行了根本的改造。19世纪末以来,现代西方哲学各派对认识论的研究众说纷纭:有的反对唯物主义的反映论;有的否定或歪曲实践在认识中的作用;有的提倡怀疑论和不可知论;有的调和宗教与科学。但也有一些现代西方流派,特别是那些注意利用现代科学成果的哲学流派,如分析哲学、结构主义等,非常重视认识论和科学方法论的研究,作出了不少有意义的甚至是深刻的探索,具有不少可取的积极因素。现代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使认识的主体和客体、手段和方法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向认识论提出了多方面的新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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