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有神论?
有神论广义指一切信仰神的理论,狭义指信仰一神或最高的神的理论。

有神论(英语:theism)广义指一切信仰神的理论,狭义指信仰一神或最高的神的理论。与“无神论”相对。西方哲学于17世纪开始使用该词。但这种哲学和神学思想有长远的流传。古希腊苏格拉底相信有神异在指导他的思想与行动。柏拉图在其宇宙论中所提出的创造世界的巨匠,实即神或创世主。亚里士多德的第一推动力、形式的形式、纯粹现实等思想的实质,具有有神论性质,在中世纪被改造并用以阐明基督教的神学。斯多亚学派对逻各斯的涵义进行了改造,提出普遍理性,以火作为宇宙的原动力,实为基督教的诞生创造了思想基础。

基督教以创世、原罪、审判、拯救等理论作为有神论的基本内容,并在西方社会中起了凝聚作用和道德规范作用。在以后基督教有神论发展中,提出了各种对上帝存在的论证和有神论形式。最重要的上帝存在的论证有:对上帝存在的本体论证明,以中世纪安瑟伦为代表;宇宙论的证明和目的论证明,以中世纪托马斯·阿奎那为代表;道德论证明,以德国康德为代表。最主要的有神论形式有:把上帝与世界相等同的,称为泛神论,它不大注重于神的存在与活动,因而常被称为异端,其代表是中世纪爱克哈特、库萨的尼古拉等;认为上帝一旦创造世界之后就相对地不干预世界的发展的,称为自然神论,其代表为英国柯林斯、丁达尔等;认为上帝一直主宰世界,它内在于世界或超越于世界之外的,是比较正统的有神论,天主教与新教各派均属于这种观点。

主教集会

现代西方哲学中的有神论有天主教的托马斯主义、新教的现代派与新正统学派,它们都以基督教固有的有神论为基础,但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而提出各种不同的解释。其中,美国哈尔茨霍恩提出古典的有神论与两极性有神论的区别,认为前者强调神的绝对性,后者则保持神的内在性与神的超越性之间的平衡;美国费斯克提出“进化的有神论”,以英国斯宾塞的进化论为理论依据,这是突创进化论的先驱理论;德国魏塞提出“思辨的有神论”,英国索尔列提出“伦理的有神论”,认为上帝是一切价值的源泉,以上帝作为所提出的内在价值与工具价值两者的依据,均属于有神论的新发展。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有神论是信仰在世界之外有超自然的神存在的理论。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有神论有其社会的基础,它是适应于不同的经济条件的对世界的幻想的反映,是一种不正确的世界观。列宁指出,有神论是由于受到外界强大的自然力量的压迫或阶级的压迫而产生的观念。认为在这种自然、社会与人们意识之间的对立存在的条件下,有神论是不可能消失的。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在消灭宗教观念之前必须消灭阶级的对立,然后逐渐缓和人对自然灾害等的恐惧,使人与自然达到调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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