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本体论主义?
本体论主义是一种西方哲学史理论,指把本体与现象对立起来,以独断的态度研究超越的本体问题的学说。

本体论主义(英文:ontologism)是一种西方哲学史理论,指把本体与现象对立起来,以独断的态度研究超越的本体问题的学说。

古希腊哲学中已经有本体与现象的对立。巴门尼德认为存在是本体,是静止的,而现象世界则是运动的。柏拉图以理念为本体,现实世界为现象、为本体所派生,现象永远在追求本体,这已具本体论主义的雏形。至于亚里士多德四因说,基本上是从经验来说明现象的形成,没有把现象与本体割裂开来,但他后来提出形式的形式,形成一种离开现象的本体,他的形而上学追求一种作为存在的存在,这也带有本体论的意义。

巴门尼德

中世纪经院哲学以本质为主要内容,认为哲学是神学的侍婢,借助于柏拉图主义与亚里士多德的本体论理论,以神学论证上帝的存在,本体论主义有很大的发展。

唯理论者法国笛卡尔、荷兰斯宾诺莎、德国莱布尼茨以不同的形式提出本体论主义的理论。

英国休谟以怀疑主义打破迫求本体的迷梦,导致德国康德的批判哲学,研究理性的来源及其所能达到的范围,认为形而上学是不能成立的,而上帝存在、灵魂不死、意志自由只是一种假定。康德以后,费希特谢林黑格尔的体系以一种思辨为基础的哲学回到本体论。

伊曼努尔·康德

英国罗素不认为本体是超越的存在,而是在认识之中由直觉所达到与现象相对立的存在,故本体是意识内在的对象。德国胡塞尔的先验本体论、哈特曼的批判本体论、海德格尔的基本本体论均属于这种理论,是以一种新的形式继续发展的本体论主义。

伯特兰·罗素

蒂利希的神学提出一种相互联系的方法把有限的人的生活与无限的神相互联系起来,认为宗教是最后关怀的对象,也自称为本体论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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