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学是关于神和人的事物的知识,是关于正义和非正义的科学。
如果提起希腊,很多人想起诸多哲学思想,那么提起罗马,最值得称道的无疑就是它庞大严谨的法律体系。罗马法的集大成者,就是查士丁尼大帝组织编撰的《查士丁尼法典》。
查士丁尼大帝,全名为弗拉维·伯多禄·塞巴提乌斯·查士丁尼(Flavius Petrus Sabbatius Justinianus),527年到565年间任罗马帝国皇帝。作为古罗马末期最重要的一位统治者,他以三大功绩名垂史册:其一,在位期间多次对外征战,收复了古罗马帝国时期所拥有的大部分疆土;其二,修建圣索菲亚大教堂,这一建筑留存至今,是土耳其最重要的世界文化遗产之一;其三便是汇编《查士丁尼法典》。

查士丁尼大帝半身相(拉文纳圣维他教堂)
中国古代讲究立德、立功、立言“三不朽”,查士丁尼将千年以来杂乱繁冗的罗马法条梳理修订,是于国于民、于后世千秋万代都大有裨益的“不朽”功业。
司法制度是罗马帝国在人类文明上的巨大成就,然而到查士丁尼一世继位时,历代在不同时期与场景中订立的法条已经出现自相矛盾的情况,损害司法机关乃至国家权威。查士丁尼立志整饬法律,成立了以法学家垂波尼安(Tribonian)为首的十人编撰小组。他自己也热情地投入到法典的汇编工作中来。据说,他精力无限,当时罗马宫廷的下人们认定他魔鬼附体,有人还声称曾在某天深夜见到查士丁尼从王座起身,摘下脑袋游走在宫廷走廊上。这些夸张的传闻足见查士丁尼渴望重塑罗马法威严的雄心壮志。
严格来说,广义上的《查士丁尼法典》包括四部分内容:《查士丁尼法典》《学说汇纂》《法学阶梯》《新律》。由于《查士丁尼法典》最早编成,也是后世罗马法律的核心,所以一般以《查士丁尼法典》作为这四本著作的统称,也称《民法大全》、《国法大全》。其中《查士丁尼法典》,收录了自皇帝哈德良(117—138)后各代皇帝的敕令,共10卷,529年由查士丁尼大帝颁布。

手持法典的查士丁尼大帝
《法典》内容广泛,从公民人身权利、家庭监护关系、公民日常往来,到遗嘱继承和诉讼流程,事无巨细,条分缕析,内容翔实而理据丰富,也的确做到了限定明晰公权和界定保护私权,在客观上更好地保障了自由民在罗马帝国的法益。
例如,虽然法典保留了奴隶法,但取消了父母可以把子女卖为奴隶以补偿自己对他人的冒犯这一律例,一定程度上肯定了子女作为独立于父母的个体所应当拥有的合法权利。此外,法典也颁布了一系列新法,如肯定妇女继承遗产的权利、丈夫如借高利贷必须得到妻子两次同意、禁止以私刑杀害通奸的妻子、强奸罪最高可处死刑等。这些法规大大提高了罗马妇女的地位。
《法典》以“财产无限私有,神圣不可侵犯”为核心,以理性和法律至上为原则,遵循了古罗马法官乌尔比安(Ulpian)的理念:“法律的最高指导原则是,正直地做人,不伤害任何人,给予每个人应得的权益。”这也是为什么这部法典影响深远,至今不坠。
当然,必须承认的是,由于法典诞生于奴隶社会,以现在的眼光来看,仍然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如法典明确宣布皇权无限,确立了君权神授的原则;维护教会利益,强调了基督教的思想统治地位。
最重要的是,法典巩固了奴隶主的统治地位,强调奴隶必须听命于主人的安排,不得反抗,如不服从则处以重罚乃至死刑。据此可见,《法典》立法精神中的平等概念也仅仅只是自由民之间的平等,尚不能达到现代法律观念中“天赋人权,人人平等”的高度。查士丁尼编纂法典这一行为在他个人的主观考虑里,更多是试图通过法律规范的系统化,达到巩固皇权和奴隶制度的目的。
《查士丁尼法典》在中世纪的欧洲得到复兴,并成为大陆法系民法典的鼻祖。20世纪初,《查士丁尼法典》的影响经日本延伸到中国,我国现行的《民法通则》、《继承法》,就在一定程度上采取了罗马法的原则。
美国众议院北墙以浮雕肖像纪念历史上曾对法律做出了重大贡献的伟人,查士丁尼与他的十人小组组长垂波尼安赫然置身于汉谟拉比(颁布《汉谟拉比法典》)、拿破仑(颁布《拿破仑法典》)之中。对这位毕生都在试图重现西罗马帝国辉煌的千古名君来说,以重修罗马法而不是收复所有故土留名史册,也许是君王的悲哀,却是他身后整个罗马文明的幸运。
【名家评论】
若非这些汇编,有关罗马法的作品几无存留;若非查士丁尼的作品侧身其间,罗马法无以传承而至现代欧洲。
——(德)弗里德里希·卡尔·冯·萨维尼
【扩展阅读】
(法)菲利普·内莫著,张竝译《罗马法与帝国的遗产》,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
周枏《罗马法原论》,商务印书馆,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