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改土归流”促进了少数民族的发展,使中原先进的生产工具和文化,更快地传到了偏远落后的地区。
文/全历史 夏虫虫语冰
1726年,云贵总督鄂尔泰给雍正皇帝上书,建议取消西南少数民族的土司制度,派遣流官进行管理。雍正皇帝对这个建议很赞赏,让鄂尔泰去办理,这就是历史上的“改土归流”。
其实,改土归流在明朝中后期就已经开始了。
改土归流,使很多的少数民族被纳入到了政府的有效管辖中,有利于国家统一。中央集权战胜了地方割据,落后的地区加快了封建化进程,民族融合得到加强。
提到“改土归流”,首先要了解土司制度。
土司制度,是在唐宋时的羁縻州县制的基础上形成的,到元朝时得到完善。这一制度,简单地说,就是中央让西南、中东南少数民族首领去统治少数民族地区。这些首领被中央封为土司、土官,官职世袭,要给朝廷进贡。在边境地区,土司甚至可以有自己的军队。在少数民族地区,天高皇帝远,文化和风俗特殊,土司制度曾起到过积极的作用。

土司府遗址
既然如此,后来的统治者为什么要“改土归流”呢?
土司对内统治残暴。
土司的确立和继承,需要朝廷的认可才合法。他们在自己的辖区里,就是“土皇帝”了,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土司对土民有生、杀、予、夺的权力,杀人不需要请旨。为了统治土民,他们会用残酷的刑罚,有断首、断指、割耳、挖眼等。
土司等级森严,用等级来明确权力和地位,主仆地位分明。土司占有肥沃土地,舍巴头人可分平地,土民就只能分到山坡上的地了。盖房子上,土司“枋柱雕梁,砖瓦麟砌”,其他人都不能盖瓦。土司出巡,土民要夹道跪拜,否则就杀头。
残暴的统治,导致少数民族地区的内部矛盾很深,长远来看,是不利于统治的。
二、土司形成割据势力,与政府对抗。
土司表面上服从中央,其实已形成了地方割据势力。很多土司直接对抗中央,元朝时,这个问题就很严重了。当时,元朝的军队在自己国内行走,居然被全歼。元军准备打八百媳妇国(今泰国北部和缅甸东北)时,经过四川和贵州,被叛军打得全军覆灭。
明朝时,问题更加严重。天启年间,四川土司奢崇明和贵州土司安邦彦,发动了叛乱。奢崇明杀了巡抚徐可求等20多官员,建国号“大梁”,占据重庆等大片地区。这次土司叛乱震撼了西南地区,削弱了明朝对后金和李自成的军事力量。由此,可以看出土司叛乱对朝代统治的严重影响。
随着生产力的进步,土司制度越来越不适应社会需要,统治者也注意到了它的弊端,“改土归流”势在必行。

土司直到解放前仍存在
那么,“改土归流”具体是如何进行的呢?
明朝中后期已经实行。
明朝时,统治者已认识到土司制度的不利之处,酝酿着改土归流了。真正大规模的实行,是在万历时期。朝廷派兵镇压了统治播州数百年的杨氏家族、播州宣慰使杨应龙的叛乱。平叛之后,明朝就在原来的播州那片地方,设置了遵义、平越二军民府,还设了遵义、桐梓、仁怀、湄潭等州县。本质上,这就是明朝的改土归流。明朝国运,正逐渐衰弱,所以改革并没有像后来的清朝那么猛烈。
清朝时大规模推行。
清朝入关后,大规模南下用兵,想统一全国。1673年,吴三桂发动叛乱,清政府花了好几年时间才平定。这次平叛,促进了贵州的发展,客观上为后来的改土归流奠定了基础。
顺治和康熙,在贵州土司制度的设置和管理上,都加强了控制。康熙还进行过两次改流,废除承袭。至此,清政府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政策还是侧重于安抚的。
到了雍正时期,清朝才掀起了改土归流的高潮,进行大规模地改革。1726年,鄂尔泰给雍正皇帝上书,阐述了改土归流的必要性和实施建议。雍正很赞同,让鄂尔泰去办理。这一年的5月,贵州土司发动了叛乱。鄂尔泰派人镇压了叛乱,设置了乌蒙府,在云贵的部分地区,进行了改土归流。1728年,雍正皇帝任命鄂尔泰为云南、贵州、广西三省总督,方便他统一筹划改土归流。

鄂尔泰像
同年,雍正皇帝又让贵州按察使张广泗,在黔东南实行改土归流的政策。张广泗带兵去了贵州的苗﹑侗等族村寨,设厅,置同知,理民事。当地土司纷纷交出了领地和印信,由中央管理。
后来,改土归流的地区逐渐扩大,包括了云南、贵州、广西、四川、湖南和湖北。改革涉及的民族也很多,有壮族苗族、侗族、哈尼族、布依族等。
清政府,废除了土司制度,设置府县管理少数民族地区。同时,还添设了军事机构,查户口,量土地,收赋税。很多制度,和内地差不多,税赋上更照顾少数民族地区。

“改土归流”有利于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
“改土归流”实行后,全国还存在并未改流的地方,偶尔还有土司叛乱或复辟的行为。作为一项改革,它会有一定的局限性,改革不彻底,具体实施也欠妥。但从总体上看,这一改革的成效是显著的,符合了历史的发展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