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内阁通过“同性伴侣法案”,LGBT人群依旧未获得真正的平等
现如今法案通过,LGBT 社群中依旧出现了少量反对和不满的声音。未来前进党人士表示,这份《伴侣法案》区分了 LGBT 人群和普通人,是一种“虚假平等”。

2020 年 7 月 8 日,泰国总理府发言人拉查妲(Ratchada Dhnadirek)宣布,当天的内阁会议通过了《伴侣法案》和《民商法典修正案》两部法律草案,其中,《伴侣法案》保证同性恋婚姻的合法地位,《民商法典》则确立了婚姻关系中的权利与性别脱钩,由双方平等享有。

下一步,《伴侣法案》和《民商法典》将交付众议院表决,并由特别成立的小组委员会进行更细致的辩论。同时内阁也批准泰国司法部,依照泰国现行宪法内容对两部草案将产生的社会影响做出评估,确保不与现存法律发生冲突。

图片来源:法新社

尽管内阁通过并不意味着法律正式生效,但此举依旧被外界视为泰国同性恋平权道路上迈进的重要一步,多家媒体认为泰国有望成为同性恋平权的“东南亚第一国”。泰国人权与自由保护部的副主任科德侨可(Kerdchoke)告诉《南华早报》:“一旦法案被提交至众议院,我们就百分之百肯定它最终一定能落实成法律。”拉查妲表示,《伴侣法案》的通过对泰国社会而言,“是促进全性别平等事业的重要里程碑”,既是对多元性向人群家庭的有力支持,也是对社会环境的发展的适应。

《伴侣法案》面向同性恋群体婚姻,主要内容包括:同性别人士可依照该法案登记注册成为“伴侣”,登记双方需均年满 17 周岁,其中至少有一人为泰籍;对于不满 17 周岁者,在双方监护人/法院准许的情况下依旧可以登记注册成为“伴侣”,并在登记成为伴侣后双方将在法律地位上被视为成年人;法院有权依照该法案受理条件符合的家庭案件;“伴侣”享有大部分与异性婚姻等同的权利,诸如代理事务、领养子女、子女过继、遗产继承(由《民商法典》保证)等权利;“伴侣”之间的财产分配将区分为“共有财产”和“私人财产”。

此外,《民商法典》也规定了“伴侣”关系与异性婚姻关系之间的冲突,对于有配偶和伴侣的人不可再次注册登记成为他人的配偶或伴侣。

然而,两部法案依旧没有赋予同性恋婚姻所有的合法和平等地位,例如目前异性婚姻所享有的配偶福利、国家养老金和免税政策,都没有覆盖到“伴侣”身上。据彭博社报道,泰国司法部部长表示这一部分内容会在后续的修订中考虑加入其中。

在东南亚相对保守的社会环境中,泰国一直以相对开放的社会环境著名,然而,在相关立法工作方面的进展始终落后于该国的实际状况,LGBT 人群的生存境况也始终处于尴尬的地位。一方面,泰国旅游局始终认为“LGBT 友好”是泰国一张不可放弃的名片,2013 年旅游局正式推出“Go Thai Be Free”的口号,以“LGBT 友好”为宣传焦点推广“粉红旅游经济”,LGBT 人群的消费热情成为助力泰国旅游业发展的一大因素。

曼谷同性酒吧街区

泰国本地的色情业和娱乐业也始终持有相当高的 LGBT 友好程度,当“同性恋”在亚洲部分国家依旧是不可说的禁忌时,泰国就已经出现了着重描绘 LGBT 群体的影视剧。当地性服务行业的发达不仅催生了跨性别者舞台表演等娱乐形式和专门为 LGBT 人群打造的性服务酒吧,同时还诞生了一系列的社工服务机构,例如清迈面向男性性服务者的 M-Plus 就设立了专门面向男同性恋和男性跨性别者的服务项目。

然而社会对性少数人群的包容度却始终存在一个似有似无的界限。一家全球性 LGBT 公益组织全球维权行动(OutRight Action International)调查表明,泰国的 LGBT 人群友好很可能只是一个假象,当地许多性少数者正在遭受就业歧视,他们只能被迫从事服务业和娱乐行业。2013 年,曼谷邮报刊出了一篇名为《宽容的泰国的两张面孔》的调查报道,该报道写道:“同性恋与跨性别者的社会地位低下,常常需要忍受无声的歧视”。报道提及当地公益基金会采访了清迈,北榄坡,曼谷,芭提雅,素叻他尼,普吉岛和呵叻等地区的 800 多名同性恋和跨性别者,结果表明仅有 8% 的受访者认为自己被自己的家庭所接受,超过 14% 的受访者表示遭受过家庭成员的口头暴力,另外有 1.3% 的受访者被迫接受“矫正治疗”,2.5% 的受访者被迫出家为僧侣。

大部分平等的表象建立于对 LGBT 人群流于表面的了解。当时一位当地跨性别联盟的成员向曼谷邮报表示,同性恋和跨性别者游客到泰国来感觉自己受到欢迎,体会到了所谓的“自由表达”和“LGBT 友好”,那是因为商家都想着赚他们的钱,他们被镀上了某种光环。这种现象的背后,是性少数者身份仅仅被视为一种消费标签的现实,“一旦你走进社区,你就会感受到不同。”

看似开放的社会环境下,保守思想和歧视依旧存在。这也是同性婚姻平权在泰国推进艰难的原因,《伴侣法案》自 2012 年开始提出,至今已经过去 8 年,加之当中遇上 2014 年国内政变,立法之路可谓多艰。法案在 2018 年议会初步批准时就有部分民权人士出面反对,他们认为这份法案并非“承认”并“接受”性少数者的平等身份,而仅仅是一种对他们的“容忍”,当时法案中剔除了异性伴侣享有的部分权利,这种举动被视为对性少数群体的歧视。

图片来源:彭博社

现如今法案通过,LGBT 社群中依旧出现了少量反对和不满的声音。未来前进党人士表示,这份《伴侣法案》依旧没能避免两年前的缺陷,依旧区分了 LGBT 人群和普通人,并将 LGBT 群体打上了“二等公民”的标签。他们将这份法案的主张称为一种“虚假平等”。

目前,未来前进党认为依旧要争取直接修改《民商法典》——这一提议在两年前就已经被提出——将婚姻法中的性别限制去除,改为“不分性别,允许任何人合法缔结婚姻”。此外,《伴侣法案》仅仅提及了同性人群,对于在泰国数量同样庞大的跨性别人群如何通过法律保障自身权利,依旧是一个待解的问题。

但相对温和的活动人士认为目前的进步还是喜人的,泰国彩虹天空协会(Rainbow Sky Association)主席基提南(Kittinan Daramadhaj)认为:“名字不重要,重要的是内容,这部法律承认了同性人士结合”,它将成为维护同性恋人群基本人权的重要武器。

头图/Photo by Mercedes Mehling on Unsplash

封面/Photo by Robin Benzrihem on Unsp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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