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歌而舞 | 西周礼乐的重要形式“五类乐舞”
“乐民之乐,乐则韵舞。”

西周乐舞是礼乐中极为重要的艺术形式,大致可分为五类:六代乐舞小舞散乐四夷之乐宗教性的乐舞

六代乐舞

六代乐舞简称为《六乐》,包括了原始公社时代中皇帝时候的《云门大卷》、唐尧时候的《大咸》、虞舜时候的《大磬》、夏禹时候的《大夏》;奴隶社会中商汤时候的《大濩》和封建社会中周朝当代的《大武》。这些都是当时带有史诗形制的古典乐无,其内容是颂扬各个时期的最高统治者。

小舞

“小舞”则包括有:

  • 帗舞——舞者手执由五彩四织物裁成的条子集结而成的道具而舞。
  • 羽舞——舞者手执由对半分开的鸟羽制成的道具而舞。
  • 皇舞——舞者手执由五彩全鸟羽制成的道具而。
  • 旄舞——舞者手执氂牛的尾而舞。
  • 干舞——舞者手执着盾牌而舞。
  • 人舞——舞者运用长袖而舞。

多大年岁学什么舞,什么身份学什么舞,何人负责教授,何时组织会考,对不用功者如何笞罚,对成绩优异者怎样任官封爵等等,都有细致严密的规定。负责这类乐舞的,是在五级乐官中间的最高级和第二级乐官。

散乐

散乐是老百姓喜好的民间杂戏杂乐,从周代以来,该名词概括了一切尚未得到统治者正式重视的各种民间音乐形式的总名称。由于民间丰富多样的音乐形式不断出现,故散乐的具体内容,也常依时代而不同,伸缩性极大,而且常是民间音乐新兴因素的托身之所。

“散乐”之名,最早出现于先秦,专指六乐及小舞以外,由低级乐官“旄人”掌管的民间乐舞。据《周礼‧春官‧旄人》云:“掌教舞散乐、舞夷乐。”郑玄注云:“散乐,野人之善为乐者,若今黄门倡。”可知汉代黄门倡演奏的散乐,就是来自民间的俗乐。

四夷之乐

“四夷之乐”指四方夷人的音乐。《白虎通义·礼乐篇》所载:“东夷之乐曰离,南夷之乐曰南,西夷之乐曰味,北夷之乐曰禁。”古代先王作四夷之乐,旨在“德广及之也”。也就是使中国之德泽,能借着音乐而远及四方。

而先王只作夷狄之乐而未作夷狄之礼,又是为什么呢?因为先王“以为礼者,身当履而行之,夷狄之人,不能行礼。乐者,圣人作为以乐之耳,故有夷狄乐也。”

由于文化之差距,欲四夷之人,行中原之礼,将是窒碍难行,即使勉强而行之,亦将引起四夷人心不悦。而音乐就不同了,音乐为人类之共同语言,无文化之束缚。借着四夷之乐的传播,适足以发挥教化之功于无形。故曰:“先王推行道德,和调阴阳,复被夷狄,故夷狄安乐,来朝中国。”

宗教性的乐舞

宗教性的乐舞,为包括天旱时求雨用的《舞雩》,和每年秋季驱除瘟疫时所用的《傩》,颇受重视。析言之,比较古老的乐舞,因歌颂各朝代中大家心目中的英雄,统治者可利用人们景仰英雄人物的心理,借着对“六乐”的强调、重视,来巩固自己的统治。

其次,利用民间音乐及外族音乐,固可用来夸耀自己的统治势力及范围广远。而宗教音乐则是由人民自己创造,寄托着人民自己的希望与幻想。

“五类乐舞”的出现及其使用,各种新的乐器的出现和乐律学等方面的成就,以及两代音乐机构的设置,音乐教育事业的兴办等等都是足以说明,这些乐舞充分的证明了中国古代音乐的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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