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季氏八佾舞于庭,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孔子
一个时代音乐文化的繁荣表现在许多方面,其中音乐教育机构的建立和发展是重要的一环。
中国古代的音乐机构,以周朝的“大司乐”,秦汉时期的“乐府”,唐代的“太常寺”“教坊”“梨园”最为著名,它们在中国音乐史上也成为“雅乐”“俗乐”“燕乐”三种不同音乐教育模式和观念的体现,或者说这些音乐机构,是应不同时代音乐发展的需要而产生,它们反映的正是一个时代音乐表演和音乐教育的特色。
从历代音乐机构的建立和发展来看,唐代音乐机构的建设是全方位的,其乐工人数之多、分工之细、技艺之高,均属历代之冠,在教坊、梨园、大乐署、鼓吹署等音乐机构中,诞生了一批批才华出众的音乐家。

大乐署兼管雅乐和燕乐,既负责国家祭祀和重大宴飨活动的乐舞表演,而且还主管对于音乐艺人的训练和考核。《新唐书·百官志》中有具体的规定,在大乐署学习音乐,由专门的音声博士负责乐工的教习,每年进行一次考核,根据考核成绩评定上、中、下三个等级,上报礼部。学习时间一般为10年,可延长至15年。
大乐署对于学习音乐有很高的要求和标准,所谓“得难曲五十以上任供奉者为业成”,能够掌握五十首以上高难度的乐曲才算完成了学业。可见其的音乐教学活动组织十分严密,对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要求更是严格。
鼓吹署,是卤簿与军乐的官署。鼓吹署的长官是鼓吹令,副职是鼓吹丞,他们负责指挥和引导各种仪仗队。鼓吹署作为管理鼓吹乐的机构,担任仪仗中间的鼓吹乐和一部分宫廷礼仪活动,演奏的音乐以“鼓吹乐”为主,人员往往从京城周边府县的乐户中调集,轮流训练和值班。

“音声人”一词在《新唐书·礼乐志》的一段文献中出现了两次,“唐之盛时,凡乐人、音声人、太常杂户子弟隶太常及鼓吹署,皆番上,总号音声人,至数万人。”表明它一是作为太常寺音乐从业人员的泛称,包括乐人、音声人、太常杂户子弟等不同身份的乐工;二是指太常寺乐工的一种,其地位在乐户之上,平民之下。
据《旧唐书·职官志》记载,乐户们定期轮流地到朝廷从事音乐活动,“核其名数,分番上下”,类似到军队服兵役一样,乐户们每年到太常寺进行音乐活动的时间有长有短,有长役、一年三番、两年五番不等,根据身份的不同有着不同的分工。
在太常乐工中,还有比例较小的一部分人因具备高超的技艺得到皇帝宠信,有丰厚的赏赐,所以在朝廷具有较高的地位。如善弹琵琶的贺怀智、善击羯鼓的李龟年等皆闻名于世,他们与唐玄宗的关系非同一般,是“皇帝梨园弟子”之杰出代表。太常寺的乐工除了按时服务于宫廷之外,还会在各种民俗活动和婚丧嫁娶中展现其音乐才能,服务于民间百姓,获得一定的经济报酬,以维持基本的生存。

太常寺是唐代的音乐中心之一,雅乐、胡乐、俗乐皆归其管理。开元二年(71)开始,唐代朝廷设立了另外两个音乐机构——“教坊”和“梨园”,负责管理俗乐的职责便被教坊和梨园所代替。教坊乐工和梨园弟子在宫廷宴饮娱乐的歌舞音乐中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很多乐工的技艺直接来自于太常寺的音乐学习。
教坊分为内教坊和外教坊,外教坊一般称之为教坊,由设在西京(长安)的左、右教坊,东京(洛阳)的左、右教坊以及宜春院三部分组成。教坊是宫中训练、培养乐工的场所。女性乐工们不但要技艺高超,而且还要相貌出众。
根据声色技艺的高低将教坊乐工分“内人”(有资格经常给皇帝表演,属于头等乐伎,是歌舞艺人中最出类拔萃的,享有优厚待遇,在宜春院内有专赐的宅邸)、“宫人”(教坊中的一般乐伎,其身份、地位低于“内人”)和“搊弹家”(出身平民,主要弹奏乐器或有时也表演简单歌舞的女艺人)三类。

教坊与梨园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以演歌舞为主,后者以习奏乐曲为主。梨园原本是禁苑的一处果园,皇帝经常在此游乐,于是便在此建立起一个名为梨园别教院的音乐机构,主要是为皇帝宴享娱乐服务。后来唐玄宗为了更加方便地进行歌舞娱乐活动,亲自设立梨园。
梨园培养造就了一大批具有较高水平的音乐家,如李龟年、雷海青、黄旛绰、永新等皆为梨园乐工,他们作为唐代乐工群体的优秀代表为唐代音乐的高度兴盛发挥了重要作用。梨园中的乐工因玄宗亲任教练指挥,故有“皇帝梨园弟子”之称谓。这对于后世有深远的历史影响。
视频来源于 自得琴社
中国音乐制度源远流长,自周代制礼作乐,成立第一个系统的宫廷礼乐机构开始,经历了秦汉时期乐府的建立和发展,魏晋至隋唐的礼乐机关太常寺的高度繁荣,以及唐、宋以后不间断发展和变化的教坊。
每一历史时期的音乐机构均呈现出不同的时代特色,教坊作为重要的宫廷俗乐机构肇始于唐代,经过宋、元、明三朝,至清代乾隆时期废止。这些集行政、教育、表演等多种职能于一体的历代音乐机构,在音乐制度的制定与实施、音乐家的培养、音乐作品的创作与演出、音乐文化的传播等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