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屈子泽畔行吟,柳州愚溪对答,千古同慨。”
《楚辞》是中国文学史上第一部浪漫主义诗歌总集,相传是屈原创作的一种新诗体。“楚辞”的名称,西汉初期已有之,至刘向乃编辑成集。东汉王逸作章句。
原收战国屈原、宋玉及汉代淮南小山、东方朔、王褒、刘向等人辞赋共十六篇。后王逸增入己作《九思》,成十七篇。全书以屈原作品为主,其余各篇也是承袭屈赋的形式。以其运用楚地的文学样式、方言声韵和风土物产等,具有浓厚的地方色彩,故名《楚辞》,对后世诗歌产生深远影响。

《楚辞》的形成与曾侯乙墓乐器群所反映的曾国(楚国的国中之国)的宫廷音乐中,都可看作楚国成为文化中心的标志。其对整个中国文化系统具有不同寻常的意义,特别是文学方面,它开创了中国浪漫主义文学的诗篇,因此后世称此种文体为“楚辞体”、骚体。而四大体裁诗歌、小说、散文、戏剧皆不同程度存在其身影。
对《楚辞》及其研究史作研究的学科,今称为“楚辞学”,其上迄汉代,宋代大兴,近现代更成为中国古典文化殿堂之显学。而《楚辞》早在盛唐时,便流入日本等汉字文化圈国家。16世纪之后,更流入欧洲。至19世纪,楚辞引起欧美各国广泛关注,各种语言的译文、研究著作大量出现,在国际汉学界,楚辞一直是研究的热点之一。

《楚辞》中的几种曲式即“乱”、“少歌”、“倡”诸多因素。譬如《楚辞·九歌》,有重复同一曲调的民间歌舞乐形式。原为中国神话传说中的一种远古歌曲的名称,战国楚人屈原在楚地民间祭神乐歌的基础上改作加工而成,诗中创造了大量神的形象,大多是人神恋歌。
《九歌》共十一篇:《东皇太一》、《云中君》、《湘君》、《湘夫人》、《大司命》、《少司命》、《东君》、《河伯》、《山鬼》、《国殇》、《礼魂》。
多数篇章皆描写神灵间的眷恋,表现出深切的思念或所求未遂的伤感。《国殇》一篇,则是悼念和颂赞为楚国而战死将士。王逸认为是屈原放逐江南时所作,当时屈原“怀忧苦毒,愁思沸郁”,所以通过制作祭神乐歌,以寄托自己的思想情感。但现代研究者多认为作于放逐之前,仅供祭祀之用。

所谓“乱”则指其中七首歌曲,《九章》、《涉江》、《哀郢》、《抽思》等。“乐之卒章说”,很多学者认为“乱”与音乐有关,指乐曲的最后一章。如李陈玉指出:“凡曲终曰乱。盖八音竞奏,以收众声之成。”高亨云:“乱,原是用在乐歌上的一个词汇,一个乐歌的末端叫作‘乱’,等于后代所谓的‘尾声’。大概乐歌到了末端,是乐器杂作,大家齐唱,所以叫作‘乱’。”
杨荫浏先生认为,乱就是这样的形式,乱的内容可以多样。《楚辞》的音乐是南方楚国民间民歌中一种歌曲体裁,其有“书楚语,作楚声,纪楚事,名楚物”的南楚地方色彩。以突出其主体思想和倾向,则“发现词旨”和“以明所趣之志”。
“少歌”亦是短歌,其中包括古代辞赋篇末总括全篇要旨的部分。《中国音乐通史简编》记载,战国时期,屈原歌舞大曲中的结构称谓,含义有二:一种是独立短小的歌曲,一种是在长大的歌舞当中的连接部分。少歌一般是用来概括上一部分内容们可以看作是小结。也有人认为是穿插在乐歌中的合唱部分。
而《楚辞》并非所有篇章都可以入乐,它的乐句参差错落,托体兮猗,歌曲结构大约是插入歌曲中间部分的小段或单句。这些术语不但反映乐曲的明显分段,也意味着分段间在速度、节奏、曲调或歌者与乐器编配等方面具有对比性的音乐编排。
“倡”以其抑扬、具有弹性的性质,显示《楚辞》篇章在时间律动的自由及不规则的特点。除了其连用方式的特点之外,句式结构与句子字数的变化也反映节奏、乐句乃至其他音乐层面的方向起伏。
押韵现象与歌节编排有莫大关系,即决定歌节分段,故能反映乐曲整体的结构与脉络。随着封建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至《楚辞》则呈现出截然不同的风格。这正是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在文化上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