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自治:走向独立的第一步
前因:1955年大选,劳工阵线成为执政党,其党魁马歇尔出任首席部长;后果:1959年大选,人民行动党获胜,李光耀成为新加坡自治邦第一任总理。

文/全历史 一口

前因:

1955年大选,劳工阵线成为执政党,其党魁马歇尔出任首席部长。

1958年8月,英国国会决议通过了《新加坡自治邦法》,同意将新加坡从殖民地转为自治邦。

该法令还规定,新加坡此后享有管理包括经济在内的所有内部事务的自治权,其立法议会由新加坡全体公民在内的选民投票选举产生。而其内部安全事务将由专门组成的内部安全委员会负责,该委员会由新加坡、英国和马来亚联邦的代表组成。

除此之外,英国政府仍然拥有外交和防务政策的决定权,但只有在极端危急的情况下,才可插手新加坡内政或中止宪法。

从殖民地到自治邦,新加坡克服了种种困难,也经历了三次关键性的谈判,史称三次“独立谈判”。

1946年,英国人开始在二战后的新马实施“马来亚联邦”计划,取消海峡殖民地体制,赋予马来半岛自治权,而隔柔佛海峡相望的新加坡则单独成为英国的直辖殖民地。

新加坡人对这一举措深感不安。首先是马来亚共产党,将新马分立影响了他们设想的统一的马来西亚共和国的建设;其次是新加坡马来人联盟,和半岛分离让他们成了新加坡这片土地的少数族群;以华人为主的商人群体也认为,若搞分立,会影响他们在半岛的生意,甚至让他们失去那片几十倍于新加坡本土的市场。

多党派代表团在伦敦,图中为李光耀与马歇尔正在争论

于是,从1946年起,新加坡方面就不断向英政府争取自治权。自治而后加入马来亚、组成海峡共同体是新加坡人共同的诉求。

到1955年,这种诉求终于得到回应。当时,新加坡已经进入紧急状态,马来亚共产党等极左派势力被取缔,殖民地总督尼科尔认为共产主义的威胁暂时解除了,而且他本人也受够了要求自治的各种本土势力三天两头的“骚扰”(罢工、游行、刺杀等)。

这一年,新加坡举行了第一次立法议会选举,以大卫·马歇尔为首的劳工阵线在25席中取得10席,马歇尔也顺理成章成为首任新加坡首席部长。

次年,马歇尔带领多党派代表团赶赴伦敦参与宪政框架谈判。马歇尔提出,要在1957年4月实行全面自治,英国人只负责外交政策和外部防务事宜,且新加坡当局保留对防务事务的否决权和质询权。

英国人本已打算同意自治请求,但英国人对防务事务的构想是,保留一个防务委员会,其中英方与新加坡有相同比例的席位,但最终决定权必须归英方特派专员所有。

就是否接受伦敦方面的提议,代表团出现意见分歧,当时李光耀也作为人民行动党代表赴英,英国人的方案是他和另外一些务实谨慎的温和派能够接受的。但最终决定权依旧在马歇尔手中。

马歇尔本人是新加坡出生的犹太人,和李光耀一样,都有律师背景,都曾通过为左翼学生、工人组织辩护而获得底层民众的支持。不同的是,马歇尔性格耿直鲁莽,对殖民主义深恶痛绝。上任伊始,马歇尔就和英方殖民地总督尼科尔闹了矛盾。尼科尔认为,首席部长只是个摆设,是为了安抚本土左翼势力而虚设的,因此连办公室都不愿意为马歇尔准备。马歇尔愤怒至极,声称要到总督办事处门前的大树下办公,尼科尔这才妥协。之后,为了表明自己的态度,马歇尔在签署文件时故意不用英方要求和惯用的红色墨水,而改用绿色墨水。

凡此种种,都是马歇尔立场的表态,他并不信任共产主义,但也同样不信任殖民政府。

马歇尔最终否决了英国人的提议,谈判遂陷入僵局。代表团回国后,劳工阵线内部发生分裂,以林有福为首的异见派指责马歇尔耽误了自治进程,马歇尔愤而辞去部长职务。

林有福控制了劳工阵线,被推举为新任部长。次年,林和代表团赴英重启“独立谈判”。这次的谈判,由于新加坡代表团妥协,接受英国人提出的组成内部安全委员会,来掌控新加坡内部安全事务,英国人乐于做个顺水人情给林有福,让他取得所谓“全面自治”的谈判成果。

推动新加坡自治的另一推手林有福

林有福回国后,将谈定的宪政议案提交到立法议会。此时仍任议员的马歇尔斥之为“虚假的宪政”,称林有福和李光耀为妥协派。尽管如此,立法议会的大多数人急于推进自治进程,赞成接受英国人的提案。

1958年5月,林有福率团重返伦敦,双方重新细化宪政框架的具体内容。

8月,当新加坡方面收到法令通过、次年生效的消息,马歇尔和聚集在他周围的左翼分子依旧在斥责:这只不过是一个“三苏古(不完整)”的自治。

后果:

1959年大选,人民行动党获胜,李光耀成为新加坡自治邦第一任总理。

结论:尽管英政府并未承诺完全放手新加坡事务,但此法令依旧被认为是新加坡实现全面自治迈出的重要一步,也是劳工阵线执政期间取得的最大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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