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点 | 祭祀乐、朝会乐、宴飨乐、巡幸乐
清代宫廷音乐大体可分为典制性音乐和娱乐性音乐两类。祭礼乐、朝会乐等属典制性音乐,主要用以显示典礼的隆重和皇帝的尊严;宴飨乐、巡幸乐等属娱乐性音乐,主要供皇帝、后妃们娱乐。

祭礼乐

清朝祭祀沿明制分为大祀(祭立、方泽、太庙、社稷)、中祀(朝日、夕月、先农)、群祀(祭火神、城隍、先医)三种。大祀、中祀所用乐队为中和韶乐乐队,群祀使用庆神欢乐队。祭祀乐被认为是最能与天地神灵沟通的一种语言和工具,在各种祭祀仪礼中发挥着独特的功能,成为人类的精神寄托。这种现象作为一种人类文明的文化观念始自远古,延续至今。

中和韶乐

祭祀音乐作为礼的需要、精神的需要,用于祭祀不可或缺,追求的是一种庄重肃穆的气氛。在人们的文化观念之中,祭祀中用乐包含了与祖先、神灵同乐的意味;在祭祀音乐中,既有演唱的形式,也有纯器乐演奏的形式,祭祀活动中所用的乐器也成为人化的神器、神化的乐器,是为以音代言的教化工具。历史上的祭祀音乐有着极强的社会功能和实用功能性,祭祀用乐的范围相当广泛,这是万物有灵原始宗教观念的深化与延续。

音乐与祭祀活动的紧密结合至少在新石器时代就已存在。在人类文明几千年的音乐文化生活中,祭祀音乐占据了相当大的份额。在裴里岗文化、河姆渡文化、仰韶文化以至龙山时期的五台阳白文化、襄汾陶寺文化遗址中,都有乐器出土,而且多与祭礼相关。阳白遗址中出土的乐器特磬上面涂有赭石颜料,被认为是与原始宗教祭祀有关,而襄汾陶寺遗址中多种乐器与礼器同出,既显现出音乐文化与祭祀教的密切关联,也成为后世礼乐制度滥觞的标志。

古代祭祀

古文献记载的“阴康氏之乐”、“朱襄氏之乐”、“葛天氏之乐”等,均属于祭祀音乐的范畴。人类较早记载音乐的活动,在相当程度上与祭祀有着直接或间接的关系。在三皇五帝时期,每一个氏族部落均有自己独特的乐舞,这些乐舞本身则含有对图腾的崇拜,对天地、神灵、祖先祭祀的意味。所谓六代乐舞均属于祭祀用乐。《诗经》中的《颂》,亦用于祭祀。至于《楚辞》中的《国殇》是祭祀为国捐躯者用乐的范例。

祭祀乐主要用于祭孔、祭祖、祀天地神灵等,既有宫廷祭祀、官府祭祀,也有民间祭祀;一些主要的国家大礼,诸如驱傩等,都是“以歌舞驱疫酬神”的。至于其后的演化,宋代以后凸显的迎神赛社等,同样是以歌舞酬神祈福。

古代祭祀

民间祭祀中的祈雨、祈祷丰年等以“乐”来与天地神灵沟通也是必需。在中国历史上,由人们创造出来的各路“神灵”众多,因而也便有形形色色的祀典对象,在大型的祭祀活动中,音乐自然是必不可少的。历代的官书正史中均有大量的祭祀用乐的记载。

朝会乐

朝会音乐也称殿陛音乐,是大朝会中使用的典礼性音乐。大朝会指元旦、冬至、万寿(皇帝寿辰)三大节庆贺,登板、颁诏、皇帝大婚及每月初五、十五、二十五日的常朝等在太和殿举行的典礼活动。其使用的乐队包括中和韶乐乐队(与祭祀乐使用乐队相同,只是乐器件数减少);丹陛大乐乐队(为朝会中群臣行礼时专用的乐队)。

中和韶乐

宴飨乐

宴飨乐主要是在太和殿等外朝范围内举行盛大宴会时演奏的各种音乐,有清乐队舞乐、蒙古乐、瓦尔喀部乐、回部乐、番子乐、廊尔喀乐、朝鲜乐、安南乐、缅甸乐等。各种乐演奏时使用的乐器不尽相同、风格各异。

太和殿

巡幸乐

在乾隆《律吕正义后编》中称为导迎乐和行幸乐,在嘉庆年间制定的《清会典事例》中统称为卤簿乐。巡幸乐是炫耀皇帝威严的典制音乐,但也包含着娱乐性质。巡幸乐中有前部大乐、铙歌大乐、铙歌鼓吹、铙歌清乐、导迎乐、凯施乐等,以上各类乐队现存只有铙歌大乐、铙歌清乐、凯旋乐及导迎乐的曲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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