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林条约:与西方签首个不平等条约
前因:蒙固王继位;后果:访法使团。

作者:唐凯琳 / 编辑:陆伯让

前因蒙固王继位

1851年,拉玛四世(蒙固王)继位,他在社会、经济、军事等方面进行西化改革,同时向西方诸国示好,通过签订一系列条约来保证改革的顺利进行。

1855年,暹罗与英国签订《鲍林条约》(一作宝宁条约),该条约是暹罗对英国做出让步的不平等条约,是暹罗与西方国家签订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

其实,和英国人签订条约,暹罗是有经验的。

1826年,暹罗帮着英国打完了缅甸,英国就与曼谷王朝签订了《伯尼条约》,英国要扩展在东南亚的贸易,还要解决马来半岛上小政权的归属问题。

《伯尼条约》文本

那个时候,暹罗要马来小国的依附效忠,英国要做生意,冲突不大,合约也很平等。但是随着英国在东南亚的扩张,这份条约就不能满足他们了。

英国对暹罗一直采取软硬兼施、威逼利诱的外交攻势,一直都想与暹罗签订获得更多贸易通商权利的条约,一直认为1826年签订的《伯尼条约》不足以满足需求,想要更进一步开放暹罗,因此,想要派使臣来重新订约,但是一直未能成功。

一拖到了1855年,英国打算再次派来使臣:时任香港总督的鲍林(一作约翰·宝宁)。

这个时候,暹罗国王是蒙固王(拉玛四世),还很高兴。

蒙固王在使臣到之前就写信表示热烈欢迎,并邀请使臣最好与1855年的5月来访,这样还可以看到捕获的白象。

拉玛四世蒙固王是一个较为开放的帝王,他自小就与英美的传教士有所接触,并且学习西方的自然科学,对天文学尤其感兴趣,在对西方的态度上不同于先王,因此面对当时的世界局势和英国的外交攻势,蒙固王考虑要变革暹罗一直以来较为闭关自守的状态,于是他采取了亲西方政策。

1855年3月27日,鲍林率领英国使团抵达暹罗,他要签的合约与以往不同。

香港总督的鲍林(约翰·宝宁)

鲍林以一些蝇头小利诱惑暹罗官员,一方面用较为激烈的言辞向暹罗外交官员抱怨前条约的不足之处,苛责暹罗不友好,不真诚,将大英帝国拒之门外,此待客之道又失暹罗风范。鲍林还强调英国最不满意的地方主要有:没有取得领事裁判权;英国商人不能再暹罗购买房舍地产;不能在各地区进行自由贸易;不能贩卖鸦片、暹罗禁止谷米出口等。

这一些条件,十几年前英国打开清王朝国门时,就签署了过了,暹罗也有耳闻。那时候还是蒙固王的父亲拉玛三世在位。

拉玛三世很警觉,知道了鸦片战争和《南京条约》的消息,他就收回了英国在暹罗收购食糖的权益,还控制鸦片生意,下令取缔教堂和修道院。

但是蒙固王与父亲不同,他向往西方的文化制度与科技,而诸位大臣虽然忧心英国的图谋,但是鲍林威逼利诱、软磨硬泡,大家也怕谈判不成,来了大炮战船。

不到一个月,蒙固王就答应与鲍林重新订约,对上述不满条款通通给以改变。而他父亲拉玛三世签订较为平等的《伯尼条约》时,花了大半年。《鲍林条约》顺利的签订下来,连鲍林都很意外。

也许是暹罗对现代条约的陌生,条约内容处处显示出不平等,暹罗却没有更大的异议。

拉玛三世(左)拉玛四世蒙固(右)

比如英国在暹罗享有领事裁判权,这意味着英国人在暹罗犯了事不是由暹罗人的法律进行裁决,而是由英国人来判定,这是典型的不平等,自己的地盘上任由别人嚣张还管不了,可谓是相当的憋屈。

再如授予英国军舰可以使入内河停泊的特权,这一特权使得将来英国的入侵变得合法化,暹罗在一步步让渡国家主权。

蒙固王想要通过这种让步方式来换的西方国家的友好态度,但实际上,它只会加重西方国家对暹罗的不平等对待,并对暹罗的社会经济产生深远影响。

连鲍林本人都说,这些条约的订立必然会让暹罗传统的经济体系逐渐走向崩溃,原本由达官显贵所掌握的大部分特权和垄断式经济会被连根拔起,由此会带来很多的社会动荡。

后果:访法使团

1856年8月,暹罗和法国签订的协定,法国在中南半岛迅速扩张,于是暹罗1860年派出使团觐见法王拿破仑三世

结论:1855年《鲍林条约》的签订,彻底的结束了暹罗闭关状态,这是泰国历史上与西方国家签订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其他国家纷至沓来,对暹罗以后的社会发展产生了不小的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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