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秦的速亡与文景之治
秦孝公用商鞅变法,以法家思想治理国家,虽然富国强兵,但是有个很大的缺陷,就是过于专制。等到秦始皇统一天下之后,独夫之心,日益骄固,滥用民力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北修长城动用40余万人,开拓岭南戍边动用50余万人,修建骊山皇陵则征发了70余万人。除中央朝廷直接征役外,地方官府杂役也无不征用民力。据估计秦朝日常服役的劳动者达到壮年男子的1/3。这空前的徭役和工程所需要的各种费用更是人民的沉重负担。据说秦始皇时代的赋税,达到人民收入的2/3。这也许言过其实,但是人民负担的酷重,还是可以想见的。史书上说:“力役三十倍于古,田租口赋盐铁二十倍于古”。结果经过六代的积累,秦始皇统一天下,完成辉煌伟业之后仅15年,帝国就土崩瓦解。而最开始反抗的仅数百戍卒,就天下云集相应。秦朝的暴政对农业的破坏及由此激化的社会矛盾对西汉统治者来说是刻骨铭心的。汉惩秦之弊,提出“无为而治”、“休养生息”的国策。陆贾作《新语》,倡导“道莫大于无为”,力图把秦政高速运转的官僚机器的转速降到最低,避免对社会的骚扰和破坏而让其自然复苏。
公元前179年到前141年,前后41年,是汉文帝和汉景帝统治时期。他们厉行轻徭薄赋、奖励生产、与民休息的政策,社会经济持续增长,形成人民富裕、国库充盈的盛世局面,史称“文景之治”。其主要措施有:

1.通过减免赋税减轻人民基本负担。
汉初赋税主要有田租、算赋、力役及工商杂税等。其中减免最多的是田租。文帝二年 (前178) 和十二年,曾两次“除田租税之半”,即租率减为三十税一,此后还进一步免去全部田租达13年。自后,三十税一遂成为汉代定制。算赋也由每人每年120钱减至40钱。徭役则减至每3年服役一次。景帝二年 (前155) ,又把17岁开始服徭役的制度改为从20岁开始。到汉昭帝时又改为23岁,成为汉代定制。
2.通过鼓励生产、发展经济,扩大税基,增加政府财政收入。
在农业方面,多次下诏劝课农桑,按户口比例设置三老、孝悌、力田若干员,经常给予他们赏赐,以鼓励农民发展生产。并通过各种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人民开荒。在工商业方面,文帝 “弛山泽之禁”,即开放原来归国家所有的山林川泽,从而促进了农民的副业生产和与国计民生有重大关系的盐铁生产事业的发展。文帝十二年又废除了过关用传制度,促进商品流通和各地区间的经济交往。商品经济的发展,使工商杂税收入逐步超过了全国的田租收入,也使政府有财力减免田租。汉景帝恢复与匈奴等周边民族通关市,发展边境贸易,取得了巨大的贸易顺差。
3.在政府支出方面,厉行节约。
汉文帝提倡节俭。他在位期间,宫室苑囿,车骑服御,都无增加。他曾经想作一露台,预算报上来,需要百金,他便放弃了这一想法。他说:“百金相当中产人家十家的财产总和了,我继承先帝的宫室,还常觉得羞耻,怎么能花百金建露台。”为了减免人民税负,他还减少自己的开支,裁减侍卫人马。汉景帝下诏不接受地方贡献锦绣等奢侈物品。并禁止地方官员购买黄金珠玉等奢侈品,否则以盗窃论罪。在节省政府和皇室开支的同时,努力救助穷困人口。文帝前元元年 (前179年) ,诏令对百姓鳏寡孤独穷乏之人进行赈贷,又下诏规定各地存问老年人,发给布帛酒肉等物,地方官吏还必须亲自慰问送到。
4.通过“贵粟”政策,稳定农民收入。
农业的发展,使粮价大大降低,史载文帝时每石“粟至十余钱”。为了保证农民的收入,吸引农民重视农业生产,汉文帝君臣认为唯一途径就是提高粮食价格,对能够提供粮食者实行奖励。他们采取的策略是鼓励有钱人家购买农民的粮食,捐献国家。对于能捐献粮食并运送到边境粮库的,国家按照捐献数额的不同赐予不同爵位,还可以赎罪。这样,边防要塞的粮食储备迅速充足了,接下来又进一步充实各郡县的储备。只要郡县储备足够一年所需,该郡县就可以免收农民田租。在这样政策的鼓励下,农民的收入保障了,负担减轻了,国家的储备也充足了。
5.实行集权与分权相结合的管理体制,逐步加强中央集权。
汉初鉴于秦朝极端专制之弊,在国体上实行了郡、国并行制。在最初既能减轻中央财政的负担,缓解汉初的财政困难,也能调动地方经济,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地方可以因地制宜的实行一些惠民政策,如齐国工商业发达,又有渔盐之利,便不征农业税。吴国则有铜山、海盐能获巨利,故无赋税。但是各封国拥有自己的租税,自己征派徭役,还供养着一定数量的军队,逐渐形成尾大不掉之势,文景时有计划的进行了解决,一度引发七国之乱,但很快平息。诸侯王的权力也得到了限制,只能衣食租税。中央集权得到巩固,国家财权也得到统一。景帝还设置“大内”,调整财政机构,进一步加强对财政的控制力度。

二、清净无为下的惊心动魄
虽说文景二帝提倡“清净无为”的治国思想,但是治国的过程并不清净,而是充满斗争。当时除了上述尾大不掉的诸侯王国势力外,还有拥有政治优势的汉初军功集团、桀骜不驯的巨族土霸和财力日益雄厚的商人三股势力,三者各有不同的政治经济基础。这些豪富占有大量财富,一方面使用成群奴婢,过着侈靡生活,消耗着大量的劳动成果,影响着农业生产;一方面疯狂兼并土地,逼迫大量自耕农破产流亡。耕地是农民的命根子,他们绝对不会轻易卖掉自家的土地,于是豪强们或利用水旱灾害,或勾结地方官,使农民穷于应付,不得不向他们借高利贷。然后豪强们就利用高利贷逼迫农民最终破产,夺取他们的土地。文景的薄税政策,更刺激了他们夺取农民土地的欲望。于是,在激烈的地被兼并下,大量农民破产沦为豪强的佃农或奴婢。当时国家的税收是三十税一,即收获量的3.33%,地主向佃农收取的地租率是什五,即收获量的50%,其差额也就是地主的受益达46.67%。国家的惠农政策,没有让农民得到好处,反倒养肥了一批批豪强。这也造成了社会秩序的动荡和阶级矛盾的日益尖锐,影响着国家统治的稳定。
为了保护自耕农的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文景二帝开始采取了一些抑制豪强的措施。文帝的重要策臣贾谊指出当时的危险:“饥寒切于民之肌肤,欲其无为奸邪,不可得也。”提出移风易俗,反对豪强淫侈之风;禁止豪强私自铸钱;重农抑商;逐步分化诸侯;加强储备防灾荒等一系列的建议。贾谊能直面社会矛盾而提出改革建议,很得汉文帝器重。但是这些主张严重损害了权贵阶层的利益,贾谊也成了这些权贵阶层的攻击对象,他们说贾谊“年少初学,专欲擅权,纷乱诸事。”贾谊被陷害,流放到潮湿沼荒之地,死时年仅33岁。但是贾谊坚信“自古至于今,与民为仇者,有迟有速,而民必胜之”。
汉景帝时的晁错是比贾谊更务实的政治家,也更加勇敢。晁错指出今天虽然法律“尊农夫,农夫已贫贱矣。”他提出“损有余补不足”的理财思路,以捐献粮食授予爵位的方式,诱使富人去购买农民的粮食来实现重农国策。他劝景帝勇敢地接受权贵集团的挑战。他比贾谊幸运的是,他得到了景帝的重用,被先后授予内史、御史大夫等要职,直接实施自己的主张,但也受到权贵们更多的攻击。晁错的父亲从老家赶来劝阻他说:“你这样做,刘氏安矣,而晁氏危。” 他胆小怕事的父亲终受不了压力服毒自杀了,晁错也在后来的七国之乱中被害。贾谊和晁错的主张先后被文帝和景帝接纳并实行,作为“文景之治”的重要功臣一直被后世称颂。景帝在打击豪强方面,后来还采取了更严厉的措施。特别是任用郅都、王温舒、严延年、宁成这样的酷吏,痛诛不法豪强。史书上说“至流血十余里”,“余皆股栗”,“豪强肋息,威震旁郡”。这些打击豪强的措施在汉武帝时逐渐制度化。

三、文景之治的成就
在薄税劝农,与民休息的政策指导下,经过文景二帝41年的治理,西汉社会经济得到了很大发展,内力充盈。据同时代的史学家司马迁观察,到汉武帝即位时,已经是“非遇水旱之灾,民则人给家足。都鄙廪庾皆满,而府库余货财。京师之钱累万万,贯朽而无法计算。太仓之粟,陈陈相因,充溢露积于外,至腐败不可食。众庶街巷有马,阡陌之间,马聚成群”。财政充盈,民力绰裕。汉武以此为凭借,终成西汉全盛之势。
“文景之治”41年的历史,是社会经济从凋敝走向恢复和发展的历史,也是中央集权体制逐步建立的历史。汉初“无为而治”的国策,并不是真正“无为”,而是积极“有为”地为农民建立平静稳定的生产环境,努力把对农民生活生产活动的干扰降低到最小,努力保证农民的劳动得到稳定的报酬。在排除农民生产干扰方面,一方面减轻政府对农民的徭役负担并积极赈济贫困老弱,并将标准制度化、法律化,一方面打击豪强对农民的侵占;在保证农民收益方面,一方面大幅度减免农业税,一方面通过财税政策稳定物价。这种强烈的重农思想,一是因为秦朝急政引发的社会动荡的深刻教训,二是因为秦后期的长期战乱对农业基础地位受到严重破坏,整个国家经济处于崩溃的边缘,国家税源几近枯竭,使西汉统治者清楚地认识到农业是经济发展之本,社会生存之本。正是这种对农业的基础地位的清醒认识,成为一系列惠农政策的思想基础。文景之治作为中国大统一后的第一次盛世,其农本思想及其在财税杠杆运用的创新性、艺术性都对后世有很大的启发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