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悝是法家的始祖。李悝所著的《法经》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系统的法典。在这之前,夏朝有《禹刑》,商朝有《汤刑》,周朝有《吕刑》,这些都可以算作法律,但是他们最大的缺点是只有刑法,也就是说只是用来惩治罪犯的,这是整个社会有效运转的最后一根红线。然而时代发展到战国时期,我国社会早已极其复杂,仅仅有刑法是远远不够用的。

西周时期用礼乐文明来约束社会,周公制定了极为详细的礼仪制度,人们如何吃饭,如何穿衣,如何走路,见了面如何行礼,什么样的人坐在什么位置等等,可以说规定得事无巨细。这个时候的礼其实就起到了一个法的作用,但它是一种道德约束,是一种软约束,明显是有缺陷的。同时还用乐来和谐整个社会。乐是一种教育、教化,只能通过春风化雨润物细无声、潜移默化的方式发挥效用,可想而知它比礼更软。
因此,西周的礼乐文明到了春秋时期就已礼崩乐坏了,到了战国时期更是碎了一地。

法家就是在这种环境下孕育而生。法家都是改革派,都是现实主义者,他们清楚地认识到,靠礼乐已然行不通,因而毅然摒弃礼治,大力倡导法治。
战国时期的国际局势也迥然不同于春秋时期,各大国陆陆续续歼灭了许多小国,国与国之间竞争激烈,上无天子,下无霸主,一切强者说了算,强者通吃。各诸侯国的君主也都清醒地认识到,只有在空前惨烈的斗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国家才能生存,否则难免遭受被灭亡的命运。
为了变法图存,富国强兵,各国君王都展开了人才争夺战。在选人、用人、信人方面,魏文侯可以说首屈一指。李悝就是被魏文侯一手擢拔起来的平民百姓。李悝虽然出身低微,但是才华横溢,可谓集众家之所长。

魏文侯任用李悝为相,在七国中率先进行变法。李悝变法一方面依据《法经》来依法治国,一方面实行平籴法来保障农民进行农业生产。李悝在魏国实行授田制,给农民一定的土地,并详细指导农民如何进行精耕细作,保证粮食丰产。通过奖励农耕,保护农民收入,李悝使魏国率先发展起了具有顽强生命力的小农经济,从而保证了国家的富裕。这是使魏国在战国初期能够争霸中原的基础。
李悝变法最重要的就是提出了法治思想,他编撰《法经》,建立起一整套法治体系。要用法来治理整个国家,涵盖全体人民,而不是像以前的刑法仅仅针对罪犯。意识形态方面则提出了一断于法及司法公平公正的理念。这对后世影响深远,可以说一直延续到现在。